A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B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不得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转让C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的,所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个月内不得转让D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当日成为甲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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